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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检察院与天水市妇联部署开展专项活动 共筑妇女权益保护司法屏障

时间:23-03-22 09:18:29 来源:  作者:张洲芳 点击数:

近日,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充分发挥妇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作用,天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与天水市妇女联合会加强合作,共同出台《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方案》强调,要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妇联组织职能作用,共同推动我市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落实落地,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市院与妇联协同发力,聚焦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人身和人格、婚姻家庭以及财产等方面的权益保障,实现对妇女权益的全方面保护,对侵害妇女权益问题的全链条治理。进一步弘扬男女平等的观念,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切实增强广大妇女的幸福感、安全感。

《方案》指出,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立足本地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为参考,重点围绕农村妇女经济权益、平等就业权益、人身和人格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方案》规定,本次专项活动自2023年3月1日开始至2023年12月底结束。活动开展期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与同级妇联组织对接,分别成立专项活动工作专班,为专项活动开展做好准备。检察机关要加强与本级妇联组织的沟通联系、信息共享,深入摸排案件线索,全面加强案件办理,对于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线索做到“应立尽立”,综合运用诉前磋商、公开听证、圆桌会议、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于逾期不回复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妇联组织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公益损害事实、行政机关履职认定、行政机关整改方案的可行性方面提供业务支持,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方案》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汇报专项工作,争取支持;强化协作配合,专业方面听取妇联组织的意见建议,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配合衔接,形成保护合力;勇于探索实践,梳理工作经验、典型案例,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报道,客观反映专项监督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做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切实提升妇女权益保障整体水平。

下一步,天水市检察院与天水市妇女联合会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为妇女提供全面、综合、有效的司法保障,共同打造妇女权益保护同心合力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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