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水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政治引领、服务中心大局,深耕主责主业、着力提升质效,加强基层基础、落实严管厚爱,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涌现出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近日,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全市检察长会议分别对全省先进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个人以及2022年度全市检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予以记功的个人进行了表彰。下面就让我们走进他们,一起来了解身边的检察榜样!
岁月静好 我为你守候
刘根正,男,中共党员,现为清水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一级检察官。他始终把刑事执行监督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与刑事执行机关进一步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凝聚“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共识,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的监督效果。

提升安全意识,注重监督,切实维护监管场所秩序。他坚持一手抓监管场所安全,一手抓在押人员权益保护,全面加强对监管场所的监督力度。在重大节假日对看守所进行安全大检查,定期对在押人员的伙食供应、安全卫生等进行检查,全方位排查监管场所安全隐患,及时掌握监管动态,及时调整和把握监督重点。加强对收押入所、释放出所环节进行依法监督,确保刑罚执行依法有效;认真办理在押人员申诉,及时反馈查处情况,同步向申诉人员做好释法说理,使其安心接受改造,依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提升履职能力,注重巡查,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通过下沉监督工作力量,推进监督工作模式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创新监督方式,规范监督行为,从而提高监督质效。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作用,定期不定期深入辖区内18个司法所开展监督工作,综合运用定期走访、随机抽查、跟踪监督等措施,加大社区矫正日常监督力度。通过查看社区矫正人员走访记录、重点监管人员排查记录及其他工作档案的方式,摸清人员底数和案件情况,有的放矢开展监督。近三年来,向社区矫正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全部得到回复和整改。

提升监督水平,注重沟通,做好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探索建立财产刑执行监督档案,定期与法院刑庭、立案庭、执行局沟通协调,结合该院已经掌握的案件底数逐一梳理案件涉财产刑的执行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并对所有生效的刑事判决进行梳理,制作台账,做到心中有底;加强与案管部门的协调配合,综合运用检察办案系统检索功能,实现内部信息共享,畅通财产刑判决与执行情况信息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加强与案件承办人联系,了解被告人的财产情况,进而关注法院涉财产刑案件的进展阶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法院及时整改,及时高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