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树立和宣传优秀典型,展示当代天水青年扎根基层、报效祖国的崭新风貌和不畏艰苦、顽强奋斗的进取精神。4月28日,团市委召开“矢志艰苦奋斗 传承陇人品格”天水市纪念五四运动104周年暨第九届“十大杰出青年”颁奖典礼,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刘欣被授予“十大杰出青年”称号。

刘欣,女,汉族,中共党员, 2012年6月进入天水市检察院工作,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入选“甘肃省百名新时代政法英模”,获得天水市劳动模范、天水市三八红旗手等诸多荣誉。

迎难而上,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刘欣谦虚好学,严格要求自己,凡事力求做到最优,不留遗憾。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她边学边干,努力使自己成为公益诉讼的行家里手。她勇做破冰突围的“探路人”,先后承办天水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和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促使16家非法采砂场关停取缔,受损河道及耕地均得到平整恢复,破坏生态环境的采矿企业自愿缴纳349万余元修复费用,由第三方对矿区生态进行了修复,取得良好办案成效。
善于探索,在新实践中守护美好生活。在办理常规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刘欣注重溯源治理和等外领域创新探索,以公益诉讼守护群众美好生活。2021年12月,在办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刘欣发现行政职能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公民个人信息监管漏洞,存在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隐患后,依法向该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强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举措,筑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线,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典型案例。2022年,在审查办理一起督促规范发放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金行政公益诉讼案时,她找准监督方向,指导基层院成功办理此案,有效解决老年人享有政策、他人享有实惠的另类“啃老”问题。
精于总结,钻研公益诉讼的“多面手”。注重思考总结,是刘欣工作的一大特点。结合工作实践,她参与起草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制定了七项刚性保障措施,提升诉前检察建议工作质效,努力把监督措施做成刚性、做到刚性。她深刻贯彻“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办案理念,做好本地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提炼撰写和组织推荐报送工作,2020年以来,她参与办理的数个案例被评为典型案例,为天水检察公益诉讼事业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