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程春辉、三级调研员李剑一行到省强制医疗所调研指导工作。天水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卫红,省强制医疗所所长杜孜学,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董政陪同调研。

程春辉主任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收治接待室、总监控室、安全检查室、强制医疗病区、病员活动室、医护人员值班室、警务人员值班室等场所,详细了解了强制医疗机构设置情况、已收治被强制医疗人员等情况,听取了省强制医疗所和派驻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

程春辉对省强制医疗所工作和派驻检察室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甘肃省强制医疗所的投入使用,填补了我省强制医疗机构建设的空白,标志着我省强制医疗工作步入了规范化、专业化,对有效防范和降低社会潜在风险,深入推进平安甘肃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强调,检察机关和省强制医疗所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大胆探索创新,不断健全完善强制医疗执行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强制医疗秩序和稳定。

王卫红表示,天水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和医疗强制机构等部门沟通协作,继续加大对强制医疗检察监督力度,持续强化监督质效,切实把强制医疗工作做细做实,保障强制医疗执行活动依法依规进行,更大程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甘肃省强制医疗所于2022年9月投入使用运行,负责全省范围被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或者被公安机关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并送强制医疗所执行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工作,采取所院协作运行方式,即公安机关负责强制执行监管工作,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强制医疗卫生工作。按照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的《甘肃省强制医疗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之规定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提示,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在省强制医疗所设置派驻检察室,对强制医疗的执行实行日常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