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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检要闻

天水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大讨论”(十二)

时间:23-12-08 17:46: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开栏语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推动“三抓三促”行动和铸忠诚警魂活动走深走实,以实际行动检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近日,天水市检察院组织全市检察干警开展了“数字检察大讨论”活动,本次活动立足检察工作实际,鼓励广大干警集思广益、建言献策,旨在开拓思路,探索大数据赋能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新模式,逐步形成“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机制,以数字检察助力天水检察工作现代化。

积极探索数字检察

推动检察监督实效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张林芳

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新情况、新挑战,要求我们必须保持思想活力,不断更新思维观念,创新方法手段,突破陈旧观念和做法的束缚,积极探索出既符合政策规定又具有自身特点的新理念、新路子。除了学习借鉴已经实用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学习实践经验外,更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拓展思维,在办案中树立数字意识和大数据思维,充分运用自上而下的一体化数据支撑,深入思考将案件向大数据法律监督类案靠拢。通过建立机制、沟通协调联通数据,归纳有效特征,精准筛选类案线索,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监督。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树立精品意识,办理处真正意义上的精品案例和典型案例。

数字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是检察工作迈向现代化的“船”和“桥”,如何在日常办案中运用大数据提升民事案件监督质效,就是我们民事干警接下来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我们要善于对个案进行深入思考和挖掘,积极从多角度探索大数据模型的应用。推动数字检察工作的落地见效,我们要有“从零开始”和“推倒重来”的勇气。数字化转型做的好,我们必须走出舒适圈,走入深水区,解锁新的工作模式,推进检察办案机制、方式、手段全方位、系统性的重塑,让数字化检察红利惠及各项检察业务和民生福祉,才能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中现代化。

转观念、求融合

以数字检察助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裴伟栋

数字检察是新时代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有力抓手,为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提供了有力支撑。传统的法律监督模式具有被动性的短板,法律监督案件来源少且分布散,法律监督在时间序列上体现出滞后性。在数字化、智能化时代,检察机关应该顺应时代发展,主动实施法律监督权,开展法律监督活动,在个案监督中探索出有共同性的模式,以个案为基础,以类案法律监督为转变方向,从事后监督拓展到有限度的事中监督,形成一体化、主动型法律监督新模式。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提高数字检察理论认识水平的基础上,提升平时办案中对可监督类案发现和挖掘的能力,打破一案一纠的原有方式,建立类案研讨机制,从而针对区域内易发、多发的领域违法情形建立数据模型,加强法律监督。

另外,检察机关在数字检察引领下是整体性、全方位、多角度的发展,不仅是法律监督模式和方式的创新,更是检察机关自上而下、由内而外的一体性发展。在内部发展上,数字检察助力检察机关内部组织形式、办案方式、流程节点的配套更新;在外部发展上,发挥数字检察的作用需要检察人员的通力协作。数字检察的工具价值在于积累数字检察发展的规律性经验,通过个案办理中发现问题,形成类案监督的模式,最终实现系统治理的良好效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有机贯通、融合发展,建立多部门研商机制,通过对个案办理问题的沟通研究,进行监督模型数据可行性分析和监督可行性分析,探索形成“刑事+民事”、“刑事+行政”、“刑事+公益诉讼”等融合监督模式,以数字检察助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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