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位置: 首 页 > 天检要闻 > 正文
天检要闻

麦积检察:凝聚检行合力 护航高标准农田建设

时间:24-06-06 09:23:13 来源:麦积区院  作者: 点击数:

近日,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天水市自然资源局麦积分局、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制定出台《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检察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聚焦保障乡村振兴,深入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

《意见》提出,各单位重点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项目工程质量不合格、建后管护不到位、农田“非农化”“非粮化”、高标准农田污染等问题开展工作,明确各单位在法定职权内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全面排查整治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农田建设项目科学规范管理,推动形成互联共享、有序衔接、合力整治、共商共建的工作格局,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主动对接区农业农村局,对已经排查出的问题立足于检察监督职能开展进一步研判分析,灵活运用诉前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整改。对于污染土壤、破坏耕地种植条件、人为损毁工程设施等行为,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行政机关履职后仍难以达到恢复公益效果的,应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违法主体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通过联合调查、专家咨询、发表听证意见等方式提高公益诉讼监督的专业性、规范性。

《意见》要求,各单位建立线索移送、调查取证、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协调处理相关案件,并定期进行交流,确保日常信息经常性沟通、重大案件及时会商。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工作中的问题,共同促进农田建设项目科学规范管理。在专项工作开展的同时,协作机制各成员单位注重梳理工作经验、典型案例,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将“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最大化。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重要举措,我院将依托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督促协同和法治保障作用,促进农田建设项目科学规范管理,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持续加大耕地司法保护力度,切实守住耕地红线,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贡献检察力量。”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宇表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