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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检要闻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举办国家司法救助金

时间:24-07-01 09:17:57 来源:  作者:辛娴 点击数:

为深入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进一步夯实党建引领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基础,切实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察民情解民忧纾民困的民心工程,6月27日,天水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跨区域公开发放仪式,向救助申请人柳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4.7万元,为救助申请人带来了夏日的一股“检察暖流”。

柳某某,甘肃省庄浪县人,系在天水市发生的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检察官经调查核实,柳某某因该案致残,丧失了劳动能力,因治疗背负了大量的债务,其家庭成员均无固定收入,生活、医疗及其子女上学等开支极大,生活陷入很大困难,同时法院判决的赔偿金至今未获赔付。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多次上门了解情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申请人柳某某申报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及其他救助帮扶政策。

承办检察官表示,“由于柳某某一家在庄浪县生活,考虑到其身体状况等因素,我们研究决定,由检察官赴庄浪县,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救助申请人手中。”同时,在此次发放仪式中,天水市检察院创新发放模式,坚持多方联动,协调庄浪县检察院,邀请庄浪县残联、民政部门有关负责人出席仪式,就相关救助政策进行积极协商,并当场协调落实更换配备轮椅、拐杖等助残用品。

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有效拓展了“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多元救助成效,也为全市检察机关跨区域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提供了借鉴。下一步,天水市检察院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决策部署,坚守为民情怀,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更大力度、更大决心、更实举措在为民服务中彰显检察担当,在履职尽责中贡献检察力量,在生动实践中锻炼检察队伍,传递司法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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