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震坤,女,汉族,生于1980年2月4日,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毕业于宁夏大学。现任武山县人民检察院洛门镇检察室主任、一级检察官。该同志政治信仰坚定,党性意识和宗旨性强,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县“优秀公务员”;2022年2月,被天水市政法队伍教育领导小组评为“双十佳新时代政法英模”;2023年被县妇女联合会评为“武山县巾帼建功标兵”。马震坤同志负责的第二检察部连续多年被评为院“先进集体”,2023年3月被市、县两级妇联评为“三八红旗集体”;2024年2月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敢于啃硬骨头
办理全国典型案例
东顺渠自古以来就是武山县重要的水利工程,灌溉了城关、洛门两镇11个村1.22万亩农田。但近年来,百年灌溉古渠逐渐沦为“垃圾渠”、“污水渠”,近4000多亩农田灌溉用水无法保障,同时严重影响周边人居环境。马震坤带领办案团队攻坚克难,采取“公开听证+诉前检察建议”方式督促被建议单位迅速整改,彻底解决了东顺渠淤堵顽疾。该案不仅有力保护了260年古渠,守护了百年古渠的历史和文化价值,改善了人居环境,更切实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贡献了检察力量。该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全国典型案例。

善于巧抓机遇
办理全市首例老年人权益保护案
马震坤同志善于抓住机遇办理全市首例老年人公益诉讼案件和首例老年人行政争议化解案件,保护了老年人群体的养老金和低保金及居住权问题,被帮助老人送来“检察温情暖人心化解争议解民忧”的锦旗,该案的办理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类案件的办理树立了典型,起到了指导性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五周年】拓展新领域生活更美好”一文中宣传,学习强国、检察日报、法治甘肃网、新甘肃、甘肃省检察院、天水日报、天水电视台等媒体对该案进行了宣传报道。
守护青山绿水
携手共护黄河安澜
2023年9月,该同志办理的督促整治谢坡村矿山地质环境公益诉讼案入选甘肃省检察院与甘肃省环境厅联合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助推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典型案例。2020年6月29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9年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该同志办理的武山县水帘洞国有文物保护案件入选甘肃省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马震坤同志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责任担当、倾心付出、忘我奉献和精益求精的精神,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助力“生态绿”、聚焦“民生金”,切实践行能动履职理念,近三年来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0多件,督促行政机关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120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70公里;清退非法围垦河道220亩、关停河道非法采砂、取土处34处、清理生活垃圾4000立方米、疏浚河道40公里,达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治理一方”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