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有关同志列席指导。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王龙主持会议并讲话。

此次会议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相关章节等内容。3名党组成员结合本职工作,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了交流发言。
此次学习前期准备充分,学习内容丰富,主题聚焦精准,交流研讨深入,展现了检察机关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担当精神,得到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的充分肯定。
王龙指出,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列席指导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为我们高质量开好学习会议奠定了基础,市检察院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班子成员领学、院党组督学、党支部研学、党小组促学、党员干部自学“五学联动”等方式,层层开展学习研讨,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要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强化“四大检察”全面履职、协调履职。一体推进“惩、防、治”,依法严厉打击电信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暴力等犯罪;善于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提升监督效能,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主体补漏洞;强化网络安全宣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提升其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以此次机关工委巡学旁听为契机,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虚心听取指导意见,不断创新学习形式和载体,做好“规定动作”,将理论学习从“形式化”向“主动学”深化,使学习“走新”更“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