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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检察院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工作室”成立

时间:23-03-27 09:19:0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强化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完善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协同衔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月23日,甘谷县检察院、甘谷县司法局在县司法局举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工作室”揭牌仪式,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蒋卫东、县司法局副局长刘增强进行了揭牌仪式,并召开了座谈会。

仪式上,县检察院、县司法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意见》。《意见》明确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目的、基本原则、工作机制、建立线索移送、工作要求等内容,充分发挥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各自职责优势,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座谈会上,蒋卫东强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作为行政检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后在面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时,要充分发挥工作室作用,多措并举,共商共议,凝聚工作合力。刘增强表示,工作室的挂牌运行,打开了检察、司法两家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新局面,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直接体现,结合司法局的行政优势和检察机关的监督优势,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及时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将整合司法资源、共同协作,把行政争议化解融入社会治理大局中,建立以司法为保障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模式,促进行政执法、行政检察的良性互动,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阵地;同时,坚持人民至上,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多种手段创新基层行政争议化解思路,将法治思维、法治方法贯穿于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为全县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知 识 贴 士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检察机关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全面贯彻行政诉讼法确定的立法目的,在促进公正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调查核实,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申请人在诉讼中的实质诉求,综合运用多种途径,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在实体上主要体现为通过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使行政实体法律关系得到实质性的处理;在程序上主要体现为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纠正办法(试行)、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或终结审查后,当事人不再申请新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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