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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检察:协同联动,推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协作机制

时间:23-11-01 09:52:3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让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从“我管”变为“都管”,共同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近日,清水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职,联合县教育局、卫健局等13部门会商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协作机制,会签《清水县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试行)》)。

《实施办法(试行)》共九章,37条内容,进一步细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校外托管、临时看护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报告主体,明确了对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应当报告的20种情形、报告方式、受理处置等内容,进一步细化了强制报告制度的奖惩、追责、监管等,规定对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强制报告制度作为惩治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一种重要手段,对于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实施办法(试行)》的会签,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强化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推动构建未成年人权益全方位保障防线,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基石”。下一步,清水县人民检察院将利用数字检察赋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司法办案,以协作机制为载体,通过建立微信小程序、“云报告”等方式让全民参与强制报告制度,把未成年人保护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落到实处,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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