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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检察:检卫携手,共促强制报告制度落到“医”线

时间:23-12-20 10:11:35 来源:清水县检察院  作者: 点击数:


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深层次推进医疗系统落实强制报告制度,12月18日,清水县检察院联合县卫健局深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共同开展医疗机构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警示教育大会,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天录、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全玉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卫健局班子成员、部门及医院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疾控局局长王恒亮传达了最高检、国家卫健委等9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强制报告制度的文件精神,详细阐明了作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应尽的责任义务,需要报告的9个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情形等内容。

宋天录以医疗系统履行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为切入点,详细讲解了强制报告制度出台的背景、作用,怎样发现、报告方式、追责处置等,警醒医务人员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压实医务人员的强制报告主体责任。强调,在收治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未成年人时,应当保持高度警惕,及时报告、留存证据、保护隐私,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前哨站”和“救治站”。

吴全玉强调,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认清形势,突出重点,落实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务和报告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严格信息保护;三要强化教育引导,进一步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管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有关医疗法规和职业规范,要将医德教育、职业教育、法治教育纳入医务人员的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

“护花更需众人力,春风化雨无尽时。”医护人员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对及时发现、阻断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持续侵害具有重要意义。此次会议在全县医疗系统凝聚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共识,夯实了检察机关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了检察机关对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法律监督,共同描绘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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