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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检察:主动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成果,积极践行检察为民初心

时间:24-03-01 09:52:4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精神,提升“检调对接”工作能力,强化矛盾纠纷诉源治理,2月29日,张家川县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获评甘肃省“枫桥式公安局派出所”的张家川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进行“枫桥经验”学习交流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同公安民警集体参观了东关派出所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并在派出所同志的讲解下深入了解了东关派出所的“3+3矛盾纠纷联调”工作方法及“1+1+N”工作机制。随后,在座谈交流会上,东关派出所所长就该所创建全省“枫桥式公安局派出所”中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及成效、服务措施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工作经验进行了实实在在的分享。参与交流学习的检察干警结合各自办理刑事案件实际畅谈了对“枫桥经验”的理解和认识,并结合本职工作就如何在办理轻伤害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过程中更好的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认同感、安全感等方面与公安民警进行了深入探讨。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借鉴东关派出所在创建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中的典型工作经验,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案件实际,综合社会效果,不断完善机制、拓展平台、改进方法,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把社会矛盾化解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用心书写新时代“枫桥经验”张家川县检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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