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秦州区检察院积极谋划,多措并举督促行政机关加强不起诉案件中对被不起诉人的行政处罚,推进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解决被不起诉人“不刑不罚”问题。自《意见》出台以来,该院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25件,其中建议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89件。办理的案件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帮信、开设赌场、非法狩猎、非法采矿等罪名。
建立完善内部协作机制
建立行政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自身的职责,形成既分工明确又协同合作的工作模式,对办案中发现的线索,落实《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由刑事检察部门移送行政检察部门接收、审查、处理及反馈。对已经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刑事检察部门提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意见或建议,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移送材料含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移送表、起诉意见书、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理由说明书、审查报告等相关法律文书。通过详细的工作流程和协作规范,确保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无缝对接,提高工作效率。
建立外部协作机制
一是会同法院、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等10家单位会签了环境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相关文件,明确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能够及时移送到检察机关,建立案件正向衔接机制;同时,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移送行政机关进行对被不起诉人进行处罚,畅通反向衔接。二是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通过交流,共同研讨行刑衔接案件中证据固定、处罚依据、处罚种类等问题。与侦查机关和有关主管行政机关进行充分沟通,多方听取意见,了解被不起诉人处罚前科、处罚依据、处罚时效等情况,综合考量后再提出检察意见。有效地避免了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的发生,保证了案件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多措并举强化培训交流
一是加强内部学习。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行刑反向衔接培训会3次,组织行政检察部门干警深入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检察人员的法律素养。二是积极参与宣传交流。加强与行政机关宣传交流,参与行政机关组织的培训与宣传工作2次,确保衔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增强社会对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及时解决衔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