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让公平正义以更小的成本、更快的方式得以实现,张家川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主动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借外力、挖内潜、搭平台、聚合力,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办理,逐步形成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为依托,以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为举措,以轻罪案件非羁押措施依法适用、不起诉非刑罚处罚措施行刑衔接为配套,着力构建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新模式,推动轻罪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探索协同机制
构建简案快办平台
2023年以来,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张家川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办理工作机制,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联合会签《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办法》,共同搭建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集中办理平台。为推进平台建设,注重汇聚“公检法司”合力,在充分整合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县法院刑事速裁法庭、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站等资源的基础上,促进形成四方共识,2023年6月在县公安局挂牌成立“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对符合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轻微刑事案件采取“一站式”集中办理,构建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新模式,促进轻微刑事案件办理驶入“快车道”。
强化分工合作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成立后,公、检、法、司四家办案团队和值班律师同步进驻,张家川县检察院依托“专职+轮值”模式,指派一名检察官助理担任办公室主任,采取员额检察官、员额法官、值班律师每周轮班的方式,发挥“一体化”聚集联合办公的优势,实现轻罪案件“侦诉判执监”各环节的无缝衔接。“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成立以来,先后组织开展公检法司同堂培训3次,召开工作联席会议5次,充分发挥了协作配合中枢作用。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办案人员相互研讨案情,充分沟通,精准甄别案件类别和性质,对影响程序流转的问题逐个解决,促进侦查、检察、审判环节有效衔接,实现民警集中讯问,检察官同步审查,律师提出意见,法官开庭速裁全流程提速,缩短了轻微刑事案件办案周期,合力优化了司法资源。
推动简案快办
提升刑事诉讼效率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4类案件采取快办快诉快审。为确保案件办理既有速度又有质量,通过提前介入,协助公安机关在侦查初期对案件筛选,将案件繁简分流,针对案件办理疑难问题,适时组织公检法司会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准确适用法律,实现“轻案不轻视,快办不简办”,让司法公正与效率“同频共振”。在把好案件质量“关口”的前提下,实现了从立案、起诉、宣判全流程办案周期的明显缩短。“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成立以来,共办理轻微刑事案件88件113人,速裁、简易程序适用率达100%,无撤回起诉等案件。
凝聚司法合力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立足轻罪治理特点,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凝聚司法合力,针对性的开展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不断提升轻罪治理效能。针对矛盾纠纷较为突出的轻微刑事案件,建立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积极会同公安、审判、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矛盾调处、刑事诉前和解和释法说理工作,运用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措施,多元施策,最大程度的消除对抗,尽力促成当事人和解17件24人。为完善轻微刑事案件综合监管机制,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探索实施社会调查评估前置,对确定使用简案快办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委托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社会调查,检察机关依据调查结果提出具体量刑建议。正确处理治罪与治理的关系,对办案过程中发现隐藏在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深入分析研判,制发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书7份,通过检察诉源治理,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