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践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天水市检察机关以深入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为突破口,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从个案办理向诉源治理积极延伸,围绕校园安全、依法行政、公共利益保护、网络环境整治等多个领域积极制发检察建议1700余份,得到了相关单位的积极回复和落实,为平安天水、法治天水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但随着检察建议工作的不断深化,一些问题也开始逐渐暴露:部分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重视程度不够,回复不及时、不规范,甚至不回复;有些检察建议发出后,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不充分,存在“走过场”回复的现象;有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调查核实时不配合,导致办案人员无法准确了解监督整改落实效果;有时经整改过的问题,相关类案仍旧发生,存在屡纠屡犯的问题。这些情况不仅损害了检察建议的权威性,浪费了司法资源,且没有达到监督治理的实质性社会效果。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监督刚性,市检察院积极向市委汇报,争取支持,在《中共天水市委关于加强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将各有关部门接受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纳入平安天水建设工作考核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多次与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平安天水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衔接沟通,将公益诉讼、行政监督、社会治理等检察建议落实工作纳入2023年度全市法治建设和平安天水建设考核项目,进一步明确了检察建议落实工作是检察机关和各单位的共同职责任务,为检察建议落实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表示,根据全市法治建设和平安天水建设2023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市检察院将作为考核主体,按照“是否按期回复、是否积极落实、是否整改到位”等标准,就相关单位落实检察建议情况实行年度考核综合计分。
“检察建议落实工作纳入全市法治建设和平安天水考核项目,有力增强了检察建议监督刚性,促使检察建议得到有效落实,真正发挥检察建议在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同时,我们也将不断提升检察建议质量,加强检察建议文书审核把关,增强阐述问题的精准性、释法说理的透彻性、提出建议的可行性,以‘求极致’的精神不断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质效。”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国仓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