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推动“三抓三促”行动和铸忠诚警魂活动走深走实,以实际行动检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近日,天水市检察院组织全市检察干警开展了“数字检察大讨论”活动,本次活动立足检察工作实际,鼓励广大干警集思广益、建言献策,旨在开拓思路,探索大数据赋能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新模式,逐步形成“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机制,以数字检察助力天水检察工作现代化。
大数据赋能检察实践效能
麦积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贾虎胜

基层检察院要把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作为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要求的具体实践,围绕最高检关于“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部署,注重运用数据赋能破解传统思维和传统方式解决不了、解决不好的发展瓶颈问题,探索开启“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数字检察发展之路,带动检察监督方式和检察工作业态发生深刻变革。
一是增强数据要素功能。检察机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力军,必须高度重视发挥数字检察在有效破解制约和影响法律监督效能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方面的威力,让数字检察在充分释放检察制度效能并推进数据赋能与法治效能的“双效合一”中生发裂变作用。
二是增强数字监督效能。检察权兼具司法属性与监督属性,体现司法被动性与监督主动性的有机统一。但是长期以来,检察履职偏重权力制约、囿于司法办案,法律监督职能成为亟需补齐的短板。要聚焦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强化检察权的监督属性,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原则,充分发挥“数字革命”能够牵引和带动新时代检察理念、方式、机制和实践创新的效能,探索开辟检察能力现代化的新领域新赛道。
三是增强数字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大数据赋能检察具有精准发现类型化、系统性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并能够有效降低社会治理成本的技术特质和独特优势,突出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之“我管”促相关职能机关依法履职之“都管”,持续推动检察履职方式由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并向溯源治理创新发展,努力“跑在问题治理的前面”,在治罪与治理、监督与治理相结合中,助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数字检察助力检察工作现代化
秦安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王忠

检察工作已经步入数字时代,数据正在深刻改变着新时代检察工作,我们要顺应信息化、数字化时代大潮,把数字检察作为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路径,全力推进新时代数字检察建设。对于检察机关而言,如何撬动新时代法律监督,开创数字检察新时代?这是交到我们每一个检察人手中的问卷。以下是我个人的几点思考:
一要提高站位,构建数字检察“大格局”。我们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数字检察在服务大局、为民司法、推动检察工作整体发展的引领作用。要立足全院发展大局,持续提升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不断增强在司法办案中运用大数据开展法律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助推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对于基层检察干警来说,改变观念是前提,在平时工作中应不再局限就案办案,要深入贯彻推进检察监督理念、机制、工具、手段、方法的全方位全过程重塑性变革理念,以“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为基本路径,加快适用检察数字化改革趋势。
二要提升能力,探索检察实践“新思路”。提升能力是关键,要做好数字检察,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功底,还要背靠数据应用平台创新思维、勇于开拓、大胆实践,不断提升办案能力、思维能力。利用在办理个案过程中发现的好思路、好想法,打造创新应用,积极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三要主动担当,实现检察发展“大作为”。主动探索构建数字办案单元,打通“检察+技术+侦查”的工作路径,在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有机贯通、融合发展上争当示范。只有检察官“人人都是侦查员”“人人都是数字办案员”才能在数字检察路径上走出秦安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