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为进一步推动天水检察理论研究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理论研究人才培育的良性循环,根据《天水市检察机关检察理论研究骨干库管理办法》,市检察院开展了2024年理论研究骨干、潜力人员的考评和增选工作,共有6名干警被晋升、增选为理论研究骨干,35名干警新入库成为理论研究潜力人员,理论研究骨干库作为人才“孵化器”的效用初步显现,现在,就让我们听听这些“新青年”对开展检察理论研究的体会和心声。

马欣艺,甘谷县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2024年新入库研究骨干,撰写的《深入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证据性审查促进高质效办案》先后发表于《检察日报》理论版。
实务应用研究,特别是实践中急需理论来论证、支撑的研究,离不开基础理论的指引;基础理论研究,特别是带有方向性、引领性、改变传统观念的研究,离不开对现实重大、典型问题的说明和解释。在检察理论研究过程中,要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既回应与检察工作息息相关的基础性、战略性问题,又解决检察实务问题、因应实践办案需要。当前,特别要围绕“四大检察”加强基础理论和实务应用研究,既要解决好“是什么、为什么”,又要解决好“怎么办、怎么干”,为检察工作发展夯实理论基础。

蔡幸娟,秦州区检察院五级书记员、2024年新入库研究骨干,撰写的《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公开听证--虚心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改变拟处理决定,保障监督实效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首批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典型案例。
检察理论研究是检察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需要把检察实践中遇到的各种案例、困惑、疑问、经验作为研究对象,最终解决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坚定开展检察理论研究的信心,坚持学习新形势下各类新理念、新方法,持续提升深度思考的能力,主动从具体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发现规律,积极撰写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更好地服务检察实践。

邢泽鹏,麦积区检察院干警、2024年新入库潜力人员,撰写的《多层次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一文在2023年天水市检察机关年会征文中获优秀奖。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和行动的指南。检察理论研究与检察实务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检察理论为检察实务提供了指导和支持,确保检察实务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检察实务为检察理论提供了实践经验和检验标准,推动检察理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对于基层检察干警而言,检察理论研究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提高的过程,这个过程中需要我们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储备、提高逻辑思维能力,深入理解检察工作的本质和规律,提升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以适应复杂多变的检察实践环境。

安宁,秦安县检察院办公室聘用制书记员、2024年新入库人员。
检察理论研究是一项既富有挑战又充满意义的工作,它是对检察工作本质和规律的不断探索,其过程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思考和实践。开展检察理论研究,不仅需要专业的理论素养,也需要时刻保持与时俱进的创新思维,才能够适应时代的变化和发展。我将在检察理论研究的过程中时刻保持勇于探索的精神,秉持对法律精神的敬畏和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努力为检察理论研究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