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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检察工作报告(全文)

时间:22-11-10 18:10:5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天水届人民代表

会议文件之二十九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222日在天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杨耀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以来,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忠诚履职,开拓奋进,各项检察工作在攻坚中实现长足发展、在改革中开创崭新局面。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21493件,法定期限内办结20523件,法定期限办结率为100%

一、以服务大局为己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凝聚合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三危案件提前介入181件,对黄赌毒盗抢骗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2883人、起诉4744人。对重大金融风险案件批捕89人,起诉286人。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629人、起诉918人。紧盯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排查化解信访案件328件,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倾心尽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办理非公经济案件15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对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依法少捕慎诉慎押,不批捕80人,不起诉71人。联合市工商联开展为期三年的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摸排问题219项,对70项疑难、复杂问题挂牌督办并全部办结。

(三)持续用力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9人,起诉120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13件。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656件,提起公益诉讼60件。创新构建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在秦安县建成全市首个异地修复检察生态公益林基地,已有3名违法行为人以补种树木的方式承担环境修复责任。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办理河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98件。

(四)保持定力打好扫黑除恶整体战。扎实开展六清行动,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86228人,起诉44389人,起诉村霸10人、涉恶保护伞”4人。着眼深挖根治,摸排发现保护伞线索21条,受理群众举报保护伞线索10条,全部移交职能部门核查。提出继续取证、补充侦查意见158条。立足长效长治,两级检察院均保留扫黑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五)群策群力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加强与监察机关衔接,提前介入引导调查职务犯罪案件43件,起诉53人,不起诉6人,追赃挽损177.18万元。用真情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信访6352件,答复、回复率均为100%。深入分析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98件,采纳率为98.3%。选派122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805场次,受教育师生105.3万人。

(六)精准发力助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对涉扶贫领域刑事案件提前介入139件,监督立案16件,监督撤案30件;起诉黑恶势力犯罪和农村基层组织人员185人。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向98名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234.58万元。办理支持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起诉案件60件,帮助追回血汗钱”105万元。筹资235万元、筹划建设22个项目,倾力帮扶贫困村脱贫致富。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全市检察人员积极参与联防联控,检察官们司法办案不断档、志愿服务争先上。共受理涉疫刑事案件1018人,批捕14人,起诉11人。办理公共卫生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件。强力推进办案,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让服刑人员和亲属隔空会见,麦积区检察院线上送达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并发放司法救助金,解决4名被害人的燃眉之急。

二、以四大检察为抓手,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一)刑事检察稳进趋优。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关,共批捕3685人,起诉7957人。切实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立案62件,监督撤案129件。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58件,纠正漏捕漏诉341人,提出抗诉33件。认真落实少捕慎诉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2133人、不起诉1718人。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政策。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39人,起诉515人。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211人,不起诉192人,附条件不起诉125人。成功帮教涉罪未成年人170人。给甩手家长戴上紧箍咒,发出督促监护令23份。加大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力度。共办理减、假、暂案件4109件,针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17件,针对监外活动及社区矫正监管活动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82件,采纳率均在98%以上。对监管场所巡回检察6次,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37个。以交付执行检察监督之网严防罪犯逍遥法外,经清理重新收监收押154人。

(二)民事检察深入推进。坚持有申诉必受理、必审查,努力保障民事裁判公正。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46件,办结63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审判违法检察建议和执行检察建议266件,法院采纳253件。提请抗诉18件,提出抗诉6件,法院改判7件。受理并办结虚假诉讼监督案件4件。

(三)行政检察蓬勃发展。在做好行政诉讼监督的同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45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纠正审判违法检察建议9件,法院采纳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366件,采纳率为98%;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54件。市检察院与秦安县政府联合化解一起上访诉讼达22年之久的矛盾纠纷,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专题报道。

(四)公益诉讼检察创出品牌。公益诉讼检察始终走在全省前列,先后5次在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和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交流经验,9个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发现并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53件,立案990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862件,提起公益诉讼77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用足用活用好七项刚性保障措施,诉前检察建议的采纳率达96.7%。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助力红色资源保护,办理红色革命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件。

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一)树牢转型发展新理念。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客观公正立场等司法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丰富的检察产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2020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7723789人,适用率为87.77%,量刑建议提出率为91.12%、采纳率95.81%,有效提升诉讼效率、促进社会和谐。

(二)搭建转型发展新架构。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全市检察机关精简内设机构43个,实现机构瘦身、职能优化。重新构建系统完备、科学高效的检察组织体系,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全面运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法律监督格局逐步完善。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制度改革,择优遴选员额检察官6201人。

(三)激发转型发展新动力。实施亮点品牌创建工程,两级院每年确立9项亮点工作,培育发展优势,擦亮天水检察品牌。加强对员额检察官特别是入额院领导的监督考核和动态管理,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3652件。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127次,就177个议题发表意见,依法监督促双赢。广泛应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移动检务平台服务司法办案、强化内部管理,实现了科技强检工作向智慧检务的跃升。

四、以固本强基为导向,切实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一以贯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专题讲座、政治轮训等方式,强化科学理论武装。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积极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省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1件次。

(二)持之以恒提升队伍综合素质。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37022430人次,领导干部上讲台授课172期,参训干警3800人次。市检察院加强教育培训的做法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创新100例》。28人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或在省级以上业务竞赛中获奖。检察理论研究实绩突出,34项课题被省检察院立项,86篇论文在省部级以上学术论坛获奖。

(三)驰而不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约谈提醒、批评教育178人,给予纪律处分8人。坚定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定期会商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标本兼治整治四风顽疾。大力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干警自查问题严格甄别核查,对312人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等方式处理,制定完善各类制度机制82项,强力整治积弊沉疴。认真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共填报329件,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生。

五、以主动接受监督为习惯,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用心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两级院领导走访代表委员212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听证、重要会议活动648人次,努力为代表委员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二)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先后举办检爱同行,共护未来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等检察开放日活动9次,邀请1000余名群众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以两微一端为载体,常态化发布信息37万余条,讲好检察故事,接受舆论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公开听证评议案件587件,公开案件法律文书8576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6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787条。

(三)不断强化内部监督。积极构建案件评查+专项检查的日常监督机制、错案追究+动态管理的追责问效机制,依规对10名案件承办人严肃追责。制定了《天水市检察机关检察官办案瑕疵累计积分惩戒办法》,被省检察院和最高检推广。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全市检察工作经历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全方位进步。我们坚持理清思路谋发展,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的工作思路,在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稳定、服务民生的司法实践中展现检察担当。我们坚持提升案件质量不放松,制定出台一系列规范执法办案的制度文件,建立完善一整套保证案件质量的运行机制,推动法律监督的精准化、司法办案的精品化、检察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不断提升。我们坚持改革创新不止步,为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优化检察权运行增添新的生机和活力。我们坚持固本强基利长远,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整体规划,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全市检察机关有13个先进集体、23名先进个人荣获省部级以上奖励,34个先进集体、32名先进个人荣获市级以上奖励,2名干警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一等功、3名干警被荣记个人二等功,28个案例入选全省典型案例,2个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深入监督、倾心关爱、积极建言,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立足职能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找得不够精准,服务举措的针对性、实效性亟待提升。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民事、行政检察仍比较薄弱。三是队伍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存在差距,专家型、复合型人才缺乏,人才难进、人才难留问题亟待解决。四是全面从严治检仍需加强,司法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聚焦市第八次党代会确立的建强副中心,走出新路子的发展方向,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狠抓工作落实,争创一流业绩,不断提升司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检务智能化水平,为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天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更高站位坚持党的领导。深刻认识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坚持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和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旗帜鲜明讲政治,注重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发展大局中思考和谋划,紧扣三新一高要求,紧紧围绕市第八次党代会确立的建强副中心,走出新路子的发展方向精准发力、推动工作。

二是以更实举措融入发展大局。持续深化六项重点工作,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助推高效能治理。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促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做好对接帮扶,高质高效助力乡村振兴。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屏障。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每一件小事。全面落实法律监督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制度,主动为党委、政府深化依法治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以更大力度保障民生福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努力的方向,继续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环境污染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倾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法治守护美好生活。

四是以更新理念深耕主责主业。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自觉更新司法理念。充分运用 件比质量评价指标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办案质效。强化精准监督,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五是以更高标准强化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学习领悟能力、政治领导能力、狠抓落实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以上率下、真抓实干、追求极致三种作风和敢于担当、敬业奉献、清正廉洁三种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新起点呼唤新担当,新征程需要新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务实苦干、奋勇争先,为奋力谱写幸福美好新天水的时代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三危案件  指危害国家安全类案件、危害国防利益类案件、危害公共安全类案件。

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由省检察院、省工商联部署的专项行动,从2019年开始,为期3年,旨在充分发挥工商联和检察机关的职能,通过走访、联络、保障、服务等方式,知情、解忧、保权、护利,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检察生态公益林基地  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负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当事人因客观原因在原地不能修复、不易修复的,按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自行在检察生态公益林基地异地补植复绿,或者缴纳生态修复资金,由专业机构代其进行补植复绿

六清行动  即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确立的一项制度,要求检察机关对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少捕慎诉  综合犯罪事实、情节及帮教条件等因素,进一步细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标准,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涉罪人员的批捕率和起诉率。

督促监护令  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督促、引导父母对孩子履行监护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再审检察建议  指人民检察院对一些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不采取抗诉方式启动再审程序,而是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由人民法院自行启动再审程序进行重新审理。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公益诉讼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危害国家和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检察机关。出现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继续扩大等紧急情形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回复。

认罪认罚从宽  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捕诉一体  检察机关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的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诉讼监督等工作原则上由同一个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办理。

大检察  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十大业务  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重大刑事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金融犯罪检察、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员额检察官  在司法体制改革中,从具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的人员中,经过统一遴选标准和程序择优选任,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检察人员。

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  由甘肃省委政法委统筹组建的全省政法机关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协同办案的非涉密应用平台。该平台基于政务专网建设,由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政法机关共同参与。

移动检务平台  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统一规划建设,用于辅助全省三级检察机关政务办公和司法办案工作的移动设备APP综合应用平台。该平台利用移动终端设备的双系统功能与检察工作网上的办公、办案软件实现即时通讯和信息交换。

三个规定  2015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简称《干预插手规定》);同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简称《过问规定》);同年9月,两高三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接触交往规定》);上述三个文件简称三个规定

12309  12309检察服务中心包括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主要功能是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受理人民群众控告、申诉事项,受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国家赔偿、国家司法救助等事项,收集、反馈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公开听证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立案监督案件、拟不批准逮捕、拟不起诉案件等过程中,对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存在较大争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作为听证员参加,组织群众代表参与观摩,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推动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工作。

两聚焦一结合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工作思路,即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二者有机结合

三新一高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中共中央就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印发的文件,于20218月正式发布。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党中央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

件比 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建立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意在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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