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文件之二十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12日在天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耀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检察工作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班子务实创新,队伍团结奋进,工作争创一流”为目标,强化政治引领、服务中心大局、深耕主责主业、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4523件,办结4191件,法定期限办结率为100%。
一、依法能动履职,服务天水高质量发展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始终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头等大事,迎接和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坚决惩治邪教组织犯罪,批捕2件4人,受理审查起诉2件5人。对“三危案件”提前介入109件,对严重暴力、“黄赌毒”、“盗抢骗”犯罪批捕403人,起诉622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3件79人,起诉8件29人。
(二)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拓展年”,深入开展“法治为企办实事”实践活动,两级院181名干警走访重点企业210家,收集到45件线索,办结41件。严惩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的犯罪,起诉82人。对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的涉企人员不批捕24人,不起诉29人。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办理涉企执行监督案件10件,涉案金额1096.98万元。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全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充分肯定工作成效。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对市场主体真“严管”、真“厚爱”,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6件,对整改合规企业的3名法定代表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加大保护力度。
(三)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依法惩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11人,起诉15人。多措并举参与金融领域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发挥民事检察职能,监督跟进法院执行到位881.8万元。高风险机构不良资产化解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批捕金融领域不良资产案件5件5人,尽最大努力追赃挽损。
(四)全力助推市域社会治理。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着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批捕188人,起诉450人。在办案中加强释法说理,对114件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和解。紧盯人身损害、婚姻家庭等重点领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87件。推动完善社会治理,发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察建议147件,采纳率为100%。市检察院办理的一件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典型案例。深度融入依法治市,139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534场次,受教育师生17万余人。
(五)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净化农村治安环境,批捕涉农刑事犯罪367人,起诉940人,同比上升147.6%;监督立案12件14人。严厉打击涉农职务犯罪,起诉6件6人。加强对农村五类重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68万元。秦州区检察院办理的一件国家司法救助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改善人居环境、守护乡愁记忆,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9件。武山县检察院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疏通万米古渠,有效保障了农田灌溉。
二、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一是刑事检察不断优化。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837人,起诉1694人。持续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释放司法善意,依法不批捕509人,不起诉557人。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监督立案13件15人,监督撤案24件31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9件,纠正漏捕漏诉16人,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件。对监察委员会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调查11件,起诉11件11人。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11人,办理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案件125件,书面监督纠正监外执行违法不当情形99人。巡回检察更有力度和深度,首次开展看守所常规巡回检察,创新性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对发现的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已全部督促整改。
二是民事检察持续提升。办结各类民事检察案件259件,同比上升41%。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1件、审判违法检察建议41件,同比均大幅上升,法院采纳率均为100%。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公开听证”为农民工讨薪“撑腰”,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87件,帮助追讨薪酬208万余元。
三是行政检察蓬勃发展。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监督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受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224件,办结223件,提出检察建议166件,同比均上升97%以上。通过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促成40件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解决了当事人根本诉求,促成案结事了政和。
四是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保护公益的呼声,立案432件,同比增长94.6%,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96件,同比增长92%。擦亮“公益诉讼”品牌,全力守护“国财国土”,督促收回国有财产699万余元、国有土地163.66亩,办案经验在全省条线工作推进会上交流推广。积极稳妥拓展办案范围,对公共安全、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新领域损害公益问题立案95件,从源头上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
三、护航民生民利,厚植司法为民情怀
(一)办好“小案”“小事”,让群众更舒心。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犯罪,批捕7人,起诉9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1件,对7名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同时提出惩罚性赔偿,让违法者“疼到不敢再犯”。用心用情接待群众来访,收到群众信访1530件,均实现了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两级院领导接待来访592人次,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59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督促撤销虚假婚姻登记,帮助多名当事人解决“离婚离不掉、结婚结不了”的烦心事。
(二)融入绿色发展,让群众更悦心。依法对34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人提起公诉。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27件,提起公益诉讼17件。张家川县检察院能动履职,督促相关部门叫停违规旅游开发项目,使本县唯一的浅滩草坪保护区恢复原貌,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服务幸福美好新甘肃”典型案例。
(三)呵护“一老一小”,让群众更暖心。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批捕9人,起诉12人,追赃挽损326万余元。武山县检察院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将低保金发放到位,让老年人真正享受好政策,示范引领效果较好,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以“法”之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捕86人,起诉91人;对涉嫌轻微犯罪、悔罪表现较好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71人,不起诉58人,附条件不起诉47人。成功帮教涉罪未成年人54人。
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提高政治站位,永葆忠诚本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党组带头学、支部交流学、专家辅导学、部门联合学等方式,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15次,专题交流研讨16次。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20余项。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支持和保障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二)深化检察改革,提升工作质效。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适用认罪认罚案件1349件1886人,制度适用率达86.2%,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8.58%。优化检警协作配合,挂牌成立市、县两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会商重大疑难案件190件次。推进智慧检务,两级院办公及事务管理系统全面投入使用,让文件批阅、事务处理从“案头”走向“指尖”;“桌面云”平台机房及服务器全面升级,线上办案更安全更高效。
(三)激发队伍活力,铸就担当精神。狠抓队伍素能提升,举办线上线下研讨培训班22期,受教育干警1462人次。两级检察院同步开设综合素能提升培训班,举办“检察实务大讲堂”系列讲座,开展公检法同堂培训,合力提升办案质效。“关键少数”强化示范引领,带头办案944件,两级院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32次。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举办喜迎党的二十大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组织“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评选和“迎端午、健步走”活动,举行退休干部荣退仪式,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精神凝聚、辐射带动作用。检察理论研究实绩突出,10项课题被省检察院批准立项,位居全省第一,14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征文活动中获奖,3篇论文在知名期刊和《检察日报》发表。
(四)加强作风建设,涵养自律品质。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自觉接受派驻监督和其他监督。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检承诺书》。坚决落实“三个规定”,要求“逢问必录”,共填报156件。
五、主动接受监督,持续推进阳光司法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两级检察院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送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报告。坚持深度参与、实质联络,走访人大代表47人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参与监督活动272人次。系统梳理代表委员审议报告、专题调研、座谈交流中提出的意见建议29条,专题研究部署,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二)真诚接受社会监督。两级检察院同步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16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听需问计共话未成年人保护。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送达等活动480人次。秦州区检察院虚心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改变案件拟处理决定,被最高检评选为深化司法民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典型案例。
(三)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全面推行检察听证,228名听证员“持证上岗”,充分发挥“智囊团”的作用,公开听证评议案件382件,其中检察长主持126件,同比上升530%。两级院新媒体发布各类稿件7.3万余篇、视频98部,秦安县检察院荣获“全国优秀检察新媒体百佳”。丰富检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召开全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五周年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通报公益诉讼阶段性成果。
一年来,市检察院荣获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论文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全市禁毒工作、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先进单位及平安天水建设优秀单位。甘谷县检察院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全市“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市3名检察干警分别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河湖卫士”称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两名干警分别入选甘肃省“百名新时代政法英模”、天水市“最美法治工作者”,5名干警入选全市“双十佳新时代政法英模”,19名干警获市级表彰。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工作仍需加强,在畅通案源渠道、提升监督刚性方面还需积极作为;二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充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相比,司法办案质量、效率还需提升;三是检察队伍建设和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结构还有待优化,人才梯队跟不上、知识结构不合理问题依然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任务
2023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紧扣市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保稳定、强监督、促发展、惠民生、提质效,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生根。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学用贯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加强思想淬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融入日常学习教育,贯穿各项检察工作始终。准确把握二十大报告和党章修正案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更加自觉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使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成为赓续奋斗的“动力源”。
二、坚持维安护稳,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深刻领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服务中心大局。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助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天水建设。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综合运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最大限度修复受损生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坚持人民至上,切实服务和保障民生
树牢司法为民宗旨,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坚持情、理、法并重,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持续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规范高效推进检察听证,凝聚智慧解决群众揪心事、烦心事。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持续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维护权益提供帮助。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扎实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民事支持起诉等工作。
四、坚持依法履职,推进高水平法治天水建设
深化法律监督工作,以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为统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切实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坚定不移推进和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保持办案力度、拓展履职空间、彰显制度优势。充分发挥法治参谋助手作用,针对办案发现的深层次矛盾、苗头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社会综合治理,让“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路径成为检察工作新常态。
五、坚持从严治检,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
持续抓好人才梯队建设,突出实战导向,注重素能提升,全面开展“大练兵、大竞赛”活动,着力培育专业化办案团队,力争涌现出更多的业务标兵、办案能手。完善检察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向科学管理要“生产力”和“战斗力”。勇于“自我监督”,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自觉落实“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的支持下,砥砺奋进、真抓实干,谱写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篇章,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天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