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文件之二十一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2月23日在天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耀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年检察工作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主线,以追赶超越、争创一流为目标,各项工作迈出坚实步伐,法律监督质效全面提升,自身建设长足发展。共办理各类案件7475件,办结7288件,法定期限内办结率为100%。
一、扛牢检察担当,尽心尽力服务发展大局
(一)坚持主动创稳。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起诉“三危类”案件及涉枪爆犯罪303人,起诉严重暴力、“黄赌毒”、“盗抢骗”犯罪484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办理恶势力组织及涉霸犯罪案件7件39人。依法惩治非访缠访闹访的犯罪嫌疑人,有效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坚决维护金融安全,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涉金融领域犯罪20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涉金融领域不良资产案件22件,追赃挽损1240万余元。
(二)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两级院干警走访企业398家,收集问题线索47件,均已办结。有效推进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对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的涉企人员依法从轻处理,确保监督、办案、治理同频共振。从快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民事监督案件,监督执行到位资金1400万余元。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8人。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在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和“检察保护联系点”,让知识产权保护更加贴近创新主体。
(三)加强生态保护。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4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9件。推动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追偿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费用422.86万元,让破坏环境者为恢复环境“买单”。在全省率先成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办公室。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与市河长办、市水务局联合开展巡查,办理有关案件64件,《法治日报》头版报道公益诉讼凝聚合力保护生态的成效。
(四)助力乡村振兴。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制定《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救助农村地区“六类重点当事人”21人。起诉涉农刑事犯罪752人。围绕破坏农村生态环境、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9件。开展农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依法对监管单位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督促行政机关为2551名务工人员发放劳务输转交通补助99万余元,调动了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积极性。
二、强化法律监督,高质高效办好每起案件
(一)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750人,起诉1997人。准确把握入罪标准,纠正有案不立、立案不当等问题,监督立案24件,监督撤案35件,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98件,纠正漏捕4人、漏诉23人,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1件。张家川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县公安局等单位挂牌成立“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集中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使“简案”进入快办“轨道”。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658人,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32人,针对监管执法、监外执行、财产刑执行等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82件,采纳率100%。设立派驻甘肃省强制医疗所检察室,强化对强制医疗执行工作的专项监督。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对监察委员会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调查17件,起诉22件27人,追赃挽损649.59万元;依法核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10条,立案侦查1件1人。
(二)精准做强民事检察。办结各类民事检察案件517件,同比上升46.3%。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7件,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法院裁定再审11件。加强审判违法监督,提出检察建议83件,法院采纳率92.8%。强力推进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与市中级法院出台协作机制,开展专项行动,发出执行检察建议125件,同比上升76%,法院采纳率94.4%。
(三)努力做实行政检察。深入开展行政审判、行政非诉执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等专项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制发检察建议286件,同比上升23.8%,采纳率为93%。构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及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新格局,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54件,同比上升35%。推动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无缝衔接,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83件,发出检察意见74件、检察建议7件。
(四)积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77件,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361个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经过公告、检察建议回复期满仍未整改到位的,提起公益诉讼27件,法院已审结18件,均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针对部分企业欠缴水资源费的问题,组织行政机关、涉案企业相关负责人召开磋商会,督促收回132万余元。“两国”领域公益诉讼办案成效凸显,督促收回国有财产298万余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95万余元。
三、站稳人民立场,用心用情护航民生民利
(一)止于至善守护美好生活。起诉养老诈骗犯罪3件7人、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218件437人、食药安全犯罪23件48人。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3件。清水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秦州区检察院开展食用油小作坊卫生安全专项监督,促推小作坊全部安装监控设施,实现常态化、智能化监管,小作坊由“小散低”向“精特美”转变,该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
(二)能动司法温暖特殊群体。时刻牢记“小案件”背后的“大民生”。发挥司法救助“托底”作用,为39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08万余元。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多点发力当好“护薪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130件,帮助农民工追讨薪酬876万余元。一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接待窗口深化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个人。
(三)综合施策呵护“祖国未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78人,用司法“利刃”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依法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93人,同步开展帮教考察,帮助迷途孩子“归航”。立足监护权纠纷、抚养费执行等领域,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5件,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被评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先进集体。深度参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麦积区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获评“甘肃省优秀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秦安县检察院拍摄的《奔跑吧少年》,在第四届平安甘肃“三微”比赛网络展播中获“最佳微视频”奖。
四、坚持高标引领,创新创优培育检察品牌
(一)谱写“枫桥经验”新篇章。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精髓融入检察工作,创建的“能动履职助力矛盾风险防控工作法”入选全国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受到中央政法委表彰。能动履职融入社会治理,推动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考核项目,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3件。打破“就案办案”思维,对轻微刑事案件,主持调解并达成刑事和解355件。制定民事检察“和解六式”工作办法,被省检察院推广。打造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以“如我在诉、如我在访”的态度办理群众信访1658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二)深化“检律互动”新模式。联合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加强律师值班制度的意见》《关于构建检律联动机制的意见》,协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检察听证、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等工作。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两级院均挂牌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1494人次,及时办理律师互联网线上阅卷390人次,实现律师阅卷便捷高效。
(三)打造理论研究新高地。联合天水师范学院签署《交流协作框架协议》,在人才培养、联合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深度合作。组建检察理论研究骨干库,构建全员参与的“大调研”工作格局,9篇调研报告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占全省获奖总数的45%。11项课题被省检察院立项,7篇论文在《检察日报》等高质量刊物发表,48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征文活动中获奖,先后两次在跨省域检察理论研讨会及法治论坛上交流发言。
(四)激活“数字检察”新动能。组织两级院业务骨干成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发专班,创建监督模型18个,发现监督线索52条。创建的水资源保护数字监督模型被省检察院评为“十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秦州区检察院自主研发“监狱服刑人员违规领取低保类案监督模型”,发现35名服刑人员违规领取低保金,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加强信息互通和日常监管,及时将收回的资金上缴国库。
五、夯实发展根基,从严从实淬炼过硬队伍
(一)以主题教育凝心铸魂。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突出“关键少数”引领,高质量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组织党务工作者赴井冈山学思想、强党性、提素能,理论根基不断夯实、调查研究成效显著、推动发展有力有为、问题顽疾全面整改,主题教育与检察工作实现互融共促。扎实开展“铸忠诚警魂”活动,聚焦政治建检、实践砺检、素质强检、文化育检、从严治检、从优待检,着力打造政治过硬、能力突出、自信自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严格落实分析研判和报告制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党委汇报检察工作,两级院共报告重大事项41次、专题汇报30次。
(二)以素能建设夯实内功。组织两级院干警赴西南政法大学参加“提升综合素能服务高质量发展”培训班。成功举办甘陕川三省五市毗邻县(区)第九届公诉论辩赛。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12项加强协作配合的机制,监督合力持续增强。促进传帮带,班子成员讲授“检察实务”10期,参训2100余人次,干警业务素能不断提升。一名干警被中组部、中宣部评为全国“最美公务员”,并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一等功,一名干警被最高检评为能手型人才,4名干警在全省业务竞赛中获奖。
(三)以严管厚爱培树新风。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深入开展“明规守纪”专题教育活动。以整治“三抓三促”行动自查问题为牵引,抓实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修订完善内部规章制度21项,助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常态化落实“三个规定”,要求“逢问必录”,记录报告232件,干警主动报告、如实填写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六、主动接受监督,问需问计共谋检察发展
(一)全方位接受人大监督。两级院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并报送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报告,建立“代表委员之家”,零距离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听证、督导调研等活动218人次。系统梳理代表委员审议报告、专题调研、座谈交流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落实情况。与省检察院联合举办代表委员视察活动,组织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观摩、实地检验公益诉讼办案成效。
(二)常态化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16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听需问计共话未成年人保护。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案件评查、巡回检察等活动610余人次。强化公益诉讼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聘请113人担任“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参与办案31件次。
(三)多维度推动检务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11条,依申请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3388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以公开促公正,两级院组织检察听证628件次,同比上升32%,其中检察长主持282件次,占44.9%,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坚持“百姓视角”,两级院“两微一端”编发信息12万余条,在省级以上纸媒发表文章369篇,阅读量达2000万余次。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砥砺奋进、追赶超越、硕果丰盈。市检察院和武山县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甘谷县检察院被评为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秦州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麦积区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13个集体、12名干警获省级以上表彰。两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0起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公益诉讼检察、行政检察、醉驾综合治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工作经验在省级以上转发推广。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监委和政法各单位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仍需走深走实,办案理念与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合度有待提高。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的质效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监督履职能力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能力水平还有差距。四是数字检察建设还需进一步提速,与政法各部门的数据融通还不够深入广泛。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4年工作任务
2024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市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为目标,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主线,持续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上下功夫,以实绩实效加快推进天水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以更强自觉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理论学习深化内化、调查研究成果转化、推动发展实践变化、检视整改措施实化。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学思践悟中坚定信仰信念、把准前进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全面落实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
二是坚持能动履职,以更大力度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主动跟进服务保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惩治各类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创新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提高“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质效,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助推社会治理。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以更实举措增进民生福祉。对标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常态化抓实抓好检察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聚焦特殊群体,加大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力度,做实可感知、可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建设为抓手,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以更新理念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精准监督”等新理念。持续加大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力度,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优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有效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积极开发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五是坚持自我革命,以更高标准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深化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刀刃向内开展检务督察。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体系。坚持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相结合,培育更多业务骨干和专业化办案团队,打造适应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唯有奋斗。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和省委、市委部署及本次会议决议,守正创新、勇毅前行,加快推进全市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天水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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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用语说明
“三危类”案件 危害国家安全类案件、危害国防利益类案件、危害公共安全类案件。
企业合规案件 检察机关对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督促企业针对刑事风险控制方面的漏洞进行积极整改,并设立一定的考察期限和考察条件,经过对涉案企业监督考察,对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涉案企业、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逮捕、不起诉、不判实刑的量刑建议等宽缓处理的决定。案件范围包括公司、企业等市场经济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各类犯罪案件。
六类重点当事人 1.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2.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3.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4.生活困难的妇女;5.生活困难的残疾人;6.生活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人。
派驻甘肃省强制医疗所检察室 甘肃省强制医疗所系甘肃省公安厅所属单位,负责全省范围内被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或者被公安机关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并送强制医疗所执行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强制执行监管,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强制医疗。根据《甘肃省强制医疗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在省强制医疗所设置派驻检察室,对强制医疗的执行开展法律监督。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指通过不同手段使行政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从检察机关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的角度看,所谓“实质性”化解,从实体上主要表现为通过提出抗诉、检察建议和促成和解、公开听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方式,使行政实体法律关系得到实质性的处理;程序上主要表现为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纠正意见、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或者终结审查后,当事人不再申请启动新的法律程序。
行刑反向衔接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对刑事案件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的,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其处理,并对行政机关的回复及处理情况跟进监督,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
“两国”领域公益诉讼 指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
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2023年3月,市检察院与市妇女联合会部署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围绕农村妇女经济权益、平等就业权益、人身和人格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强化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对侵害妇女权益问题的全链条治理。
附条件不起诉 指检察机关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和附带条件进行帮教考察,并根据考察期内表现情况决定是否起诉的刑事制度。
民事检察“和解六式”工作办法 市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制定民事检察“和解六式”工作办法,通过“分别调解、以案并案、利益均衡、晓之以情、他山之石、刚柔并济”六种方式,针对不同类型的纠纷和当事人,根据案件具体情形,采取适宜的方法开展和解工作。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司法保障,甘肃省检察院确定在兰州、天水等5市开展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对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6类案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依据法律法规构建思维导图,就同类问题从宏观、行业层面通过大数据方式进行数据的收集、整理、筛选,运用法律监督思维对数据进行分析、碰撞,发现微观层面潜在的案件线索和发案趋势,实现智能化法律监督,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
代表委员之家 检察机关为了进一步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更好服务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所设立的办公场所。
“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 最高检部署建设的集线索提报、线索评估、专业咨询、参与听证、跟踪观察及信息咨询等六大功能为一体的互联网平台。目的是吸纳具有专业知识的社会公众力量,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检察保护新模式。人民群众也可在该平台注册成为公益保护志愿者,通过平台直接向检察机关反映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
两微一端 “两微”是指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号,“一端”是指头条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