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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市级决算公开表格

时间:15-08-24 16:50: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单位及人员情况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地级行政单位,核定编制131名,其中,公务员编制114名,工勤编制17名。2014年在职人员117名,退休人员41名(含离休人员2人)。

三、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98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83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11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26万元。购房补贴9万。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88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91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32万元,其他一般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26万元。购房补贴支出9万 。

四、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7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为7.6万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6.7万元,主要用于高检察院和省院督查案件等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7.5万元,主要用于过路费、燃油费、车辆的保养及维修、保险费等支出。

附表4-1
















2014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名称:天水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4年决算

项 目

2014年决算

合 计

财政拨款

用教育收费

安排的支出

政府性基金

预算支出

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支出

**

1

**

2

3

4

5

6

一、财政拨款

1,989.00

一、基本支出

1,533.00

1,533.00




经费拨款

1,989.00

二、项目支出

353.00

353.00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罚没收入








专项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

有偿使用收入








二、纳入专户管理的教育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四、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








结转资金

1,110.00







结余资金








































































收入总计

1,989.00

支出总计

1,866.00

1,886.00




 

附表1




2014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决算数

项 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补助)

1,989.00

一、一般公共服务


二、上级补助收入


二、外交


三、事业收入


三、国防


四、经营收入


四、公共安全

1651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五、教育


六、其他收入


六、科学技术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226



九、医疗卫生




十、节能环保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十二、农林水事务




十三、交通运输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9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三、其他支出






收 入 总 计

1,989.00

支 出 总 计

1,886.00

 

附表2




2014年部门支出决算明细表

单位名称: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科目)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1

2

3

合计

1,886.00

1,886.00


204公共安全支出

1,886.00

1,886.00


20404检察

1,886.00

1,886.00


2040401行政运行

919.00

919.00


204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32.00

732.00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26.00

226.00


2210203购房补贴

9.00

9.00































































1,886.00

1,886.00


 

附表3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单位名称: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总额

71.9

因公出国(境)费用

7.6

公务接待费用

6.7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

小 计

57.5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57.5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4年度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1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4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21 辆。

3.公务接待有关情况:国内公务接待 批次,人数 个,经费总额 6.7 万元。

 

附表3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市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1039.8

一、一般公共服务


二、事业收入


二、公共安全

807.3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三、教育


四、其他收入


四、科学技术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232.5



七、医疗卫生




八、节能环保




九、城乡社区事务




十、农林水事务




十一、交通运输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十九、预备费




二十、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039.8

本年支出合计

1039.8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年末结转和结余结转


上年结转和结余




收入总计

1039.8

支出总计

1039.8

 

附表4-1


___ 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市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预算数

合计

22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费

22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

(2)公务用车购置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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