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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天水检察实践④|甘谷:加大多元化解力度 传递为民解忧温度

时间:23-12-21 11:20:15 来源:甘谷县检察院  作者: 点击数: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2023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天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耀明与其他与会代表一起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

近年来,天水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入开展“铸忠诚警魂”活动“三抓三促”行动“主动创稳”行动为抓手,把“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工作理念和目标导向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不断提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权益的检察能力和水平,助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即日起,“天水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新时代‘枫桥经验’天水检察实践”专栏,对全市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助力平安天水、法治天水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人民群众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源头活水。甘谷县检察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注重以公开听证、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促进矛盾化解,在实际工作中展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旺盛活力。

一是信访案件突出“稳”,做到件件有回复。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持之以恒抓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坚持落实“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年内妥善办理来信来访177件,办结回复率100%。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由检察长轮流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当面倾听诉求、提供咨询、化解纠纷,根据情况制作接访笔录,及时录入办案系统,实现受理、审查、分流、办理过程步步留痕,为群众提供精准检察服务、传递检察温情,检察长接待日共办理来信来访67件。同时,组织专人按季度对信访案件开展“回头看”,对存在隐患风险的及时研判上报、制定预案,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办案环节突出“细”,做到案案有落实。坚持刑事案件不枉不纵、宽严相济,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12人,对轻微刑事案件加大释法说理力度,依法不起诉90余人,促成刑事和解29件;对主观恶性大、社会影响广的案件提起公诉16件,有罪判决率100%。该院在办理何某合同诈骗案时,将追赃挽损作为案件核心,把重点放在被骗资金的流向及追缴被骗资金上,通过跟踪建议和督促侦查机关认真研判被告人涉案银行账号资金流向,最终将涉案的191万元全部追缴到案,返还各被害人,取得了良好效果。坚持民事案件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发出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3件,办理支持起诉11件,帮助农民工讨薪12.5万余元。坚持行政案件政通人和、取信于民,与县司法局挂牌成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工作室”,依法对行政复议案件和涉生态环保、食药安全、国土国财等重点领域的行政赔偿、补偿案件开展监督,办理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0件,制发涉行政执法领域纠正违法检察建议7份。

三是诉源治理突出“活”,做到例例有创新。把公开听证作为推动诉源治理的重要途径,坚持“应听尽听”,年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224人次参与公开听证82件次,其中检察长主持召开44件次,实现了四大检察听证全覆盖,当事人、听证员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率100%,促进了案件办理和矛盾化解一体推进。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普遍问题,深入分析深层次原因,全面梳理查找机制体制和社会管理方面的漏洞弱项,针对未成年人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职务犯罪等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8份,整改回复率100%。该院针对县域部分餐饮店及娱乐场所存在违法雇佣未成年人的问题,向县人社局制发检察建议。县人社局高度重视,依法对相关店铺负责人进行教育罚款,并与甘谷县院联合深入县域多家餐饮店和娱乐场所宣传《劳动法》;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就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存在文身情况,该院联合县妇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整治,以“拒绝文身,让青春不再被刺痛”为主题展开法治巡讲2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专项行动后针对未成年人文身问题,县委政法委专门制定印发了文件,巩固了整治成果。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受害人加大救助力度,年内发放救助金10.7万元,提升了司法救助参与社会治理的综合效能,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贡献了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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