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位置: 首 页 > 公示公告 > 财务公开 > 正文
财务公开

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公开

时间:21-02-24 18:06: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级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其主要职权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现内设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信息技术处、检务督察处、计划财务装备处、政治部、机关党委。

(二)人员情况

我院现有编制10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 84人、工勤事业编制 17人,实有干警 89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73人、工勤事业人员16 人,聘用制书记员33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2560.1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0年预算减少515.02万元,下降16.7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267.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2.6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2560.1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20年预算减少515.02万元,下降16.7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减少,支出预算减少。包括:

1. 公共安全支出1974.8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9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84.6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82.0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67.4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926.4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8.64万元,下降0.9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调出8名干警,人员减少,预算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4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1万元,下降13.0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预算支出减少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大楼物业管理

2.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保障检察机关办案及装备费用支出。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8.5万元,与上年无变化,上级主管部门有出国安排

2.公务接待费4.7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32万元,下降6.2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省级公用经费标准调整,公务接待预算费用重新核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6.1元,下降44.5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购置公务用车两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高于2021年,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4.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49万元,增下降10.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重新核定了培训费标准。

  5.会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长(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未安排会议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6.机关运行经费307.8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72万元,增长0.23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费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6.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60.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4.5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466.0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9280平方米,价值4077.23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5辆,价值328.86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10.74万元。2021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327.87万元,主要为政府购买服务干部人事档案项目大门维修项目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341万元。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通过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建立起新型的、更加完善的检察院经费保障机制,以确保依法履职,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我院“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本着科学化、人性化、智能化的原则节约高效的完成高检院、省院统一部署的建设任务。维护社会稳定,维持社会治安;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办案水平。进一步优化服务,强化管理,为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1.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检察工作”,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全面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队伍管理、教育培训、新闻宣传、检察文化、纪检监察、检务保障等装备建设加强司法办案装备建设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善内部协作机制。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对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个,涉及金额341万元,分别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221万元、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120万元。评价结果:1.通过该项目实施全面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以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建设为重点,加强投资保障,优化工作布局,促进检察信息化建设规范化科学化集约化发展。2.加强了司法办案装备建设。加强侦查监督、诉讼监督、执行监督和职务犯罪侦查装备建设,重点做好远程视频提讯、远程视频出庭、远程视频接访、电子监控等装备配备工作。加强司法鉴定装备建设,重点做好法医、文检、视听、司法会计等检验鉴定设备配备工作。加强办案安全防范装备建设,做好办案工作区装备配备工作。3.加强综合保障装备建设。加强检察通信装备建设,重点做好有线通信设备和机要通信装备配备工作。加强交通装备建设,重点做好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工作。4.加强通用常规装备建设。重点加强队伍管理、教育培训、新闻宣传、检察文化、纪检监察、检务保障等装备建设。5.加强普法宣传,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为我院检察业务工作提供重要保障,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3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341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0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