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级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其主要职权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现内设14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案件管理办公室、侦查监督处、公诉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研究室、刑事执行检察局、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技术检察处、监察处、法警支队、行政装备处。
2.人员情况
我院现有编制13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 114人、工勤事业编制 17人,实有干警 116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 99人、工勤事业人员17 人。干警行政职务情况: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8人、副处级干部22人、正科级干部28人、副科级干部11人、科员级干部29人。检察人员分类情况:入额检察官38人,检察辅助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不包括司法警察)51人,司法警察10人,工勤人员17人,另有2018年新招录聘用制书记员34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部门收支包括本院机关预算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我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5.4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18年的1994.19万元增加781.22万元,增长39.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2018年是检察机关上划省级预算管理第一年,根据财政安排未将2018年转移支付资金和上年度结转资金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2.2019年将省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列入部门预算。3.工资福利收入由2018年的1590.4万元增加至1863.93万元,增加273.53万元,涨幅较大。4.增加项目机关保障运行经费503万元。5.将公务交通补贴118.08万元纳入2019年预算。收入总计3335.8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5.41万元,上年结转560.41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3335.8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18年的1944.19万元增加1391.63万元,增长71.58%,增长主要原因是:1.2018年是检察机关上划省级预算管理第一年,根据财政安排未将2018年转移支付资金和上年度结转资金纳入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2.2019年将省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列入部门预算;3.工资福利支出由2018年的1590.4万元增加至1863.93万元,增加273.53万元,涨幅较大;4.增加项目机关保障运行经费503万元;5.将公务交通补贴118.08万元纳入2019年预算;6.将2018年结转的560.41万元资金也纳入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75.4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2272.41万元,比2018年的1994.19万元增加278.22万元,增长13.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2019年将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列入部门预算;2.工资福利支出由2018年的1590.4万元增加至1863.93万元,增加273.53万元,涨幅较大。4.将公务交通补贴118.08万元纳入2019年预算。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0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03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2018年是检察机关上划省级预算管理第一年,根据财政安排未将2018年转移支付资金部门预算;2.增加项目机关保障运行经费503万元。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1个,主要是:2019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32万元,用于保障检察机关办案及装备费用支出。
2.保障运转经费 1个,主要是:经过一年的经费运转情况,经省检察院和财政部门综合测算,调整经费机关保障运转经费安排17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物业费和暖气费。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为0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级主管部门暂时未做出国安排,故此项数据和上年度一样预算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6.3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09万元,下降1.4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省级统管单位按照省级公用经费调整,公务接待预算费用重新核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1.01万元,增长64.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省级统管单位重新何核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19年度计划更新购置公务用车两辆,故公务用车费用较上年度增加;
(四)培训费36.0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0.09万元,增长508.2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省级统管单位重新核定公用经费标准,培训费相应的得到提高;
(五)会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会议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421.5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92.83万元,增长84.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安排的机关运行费用没有项目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0 万元,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2019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19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8331122.1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业务用房面积13710平方米,价值5833.11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0辆,价值380.12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 0万元,其余固定资产为开展业务所需的通用设备和家具等办公设备。
2019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40.71万元,主要包括:警车30万元(轿车15万,越野车15万),A3彩色激光打印机1万元,票据装订机0.15万元,文件柜3.2万元,保密柜2.5万元,书柜0.32万元,票据打印机0.24万元,电视机0.7万元,茶水柜1万元,更衣柜1.6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表》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